- -按照法律、章程、规章、指令、工作计划、预算原则和经营管理原则,开展本企业的行政、财务和技术事务。
- -收取我校所属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单位或部门任职的教学人员及其他人员依据周转资金管理条例对外开展工作和服务所取得的周转资金收入。
- -积极参与我校各单位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在地方及全国范围内的宣传、营销和组织工作。
- -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申请,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向为我校各单位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作出贡献的学术和行政人员支付贡献津贴和差旅费。
- -办理为周转资金活动而申请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相关全部手续;在服务完成或产品交付后,按照法规向权利人支付以本企业名义产生的债务。
- -确保对来自欧盟或国际组织资金、因项目而拨付的赠款金额进行支出和会计核算。
- -编制收入和支出相关凭证,并按照“统一会计制度”执行。
- -我校周转资金经营单位的职责与责任按照以下原则履行;
- -在我校确定的规则框架内,以现代化、不断自我发展、密切跟踪创新并及时提供最佳服务的服务理念开展工作
- -成为理性、受人尊重且自信的单位
- -重视所从事的工作并承担责任
- -专注于提供服务
- -建立开放、高效的沟通
- -尊重社会、环境和伦理价值


